市直“三区”建设局、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(鄂建文[2020]12号)、《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厅头[2023]788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推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,决定开展全市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(预评价)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执行标准
新建民用建筑标识认定执行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9),工业建筑标识认定执行《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878-2013),既有建筑改造标识认定执行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》(GB/T51141-2015)。
二、申报预评价和认定项目范围
1、申请预评价项目。强制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(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等);除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、申请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外的其他星级绿色建筑项目。
2、申请认定项目。全市范围内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、施工、运营、改造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。
三、申报预评价和认定项目条件
1、申请预评价项目。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进行设计,并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。
2、申请认定项目。①按照上述执行标准进行设计、施工、运营、改造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;②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;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,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,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。
四、申报主体和申报
1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预评价应由建设单位提出,鼓励设计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。
2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应由项目建设单位、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,鼓励设计、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。
五、申报材料和流程
见《孝感市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(预评价)申报指南》(附件)。
六、相关要求
1、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围绕“到2025年,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20%”的目标要求,积极开展星级绿色建筑创建工作,发动建设单位积极申报标识认定。
2、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确保各项主要指标均符合申报条件。
联系人:贾羿
电话:0712-2824246 13972679117
邮箱:326062175@qq.com
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8月24日